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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组织开展新一轮安全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7-12-25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认真吸取“12.9”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近日镇江新区新材料园结合年终岁末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镇新材〔2017〕89号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以“重大隐患20条”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检查时间为自即日起至2018年春节前,要求企业自查、园区开展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安全大检查。 

  此次检查分化工、非化工企业两大组,分别编制专项安全检查表,对照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将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年版本)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9号)、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 [2017]33号)、江苏省安监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监电 [2017]51号)、江苏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 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办电 [2017]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安监总局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控制要求、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总局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等通知要求,编制了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条款52条、一般工贸企业安全条款26条,要求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带队对照《检查表》先行进行自查,园区组织有相关资质的安全专家进行检查的方式。检查方法上,包括检查企业相关资料台帐及记录、查现场、及提问相关人员是否掌握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风险识别与风险管控知识、应急知识等。 

  本轮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旨在提高园区内企业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力,对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及知识水平、提高一线员工掌握本岗位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落实风险管控的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培训措施等工作作一次有力的推动。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刘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