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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02-26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镇安监党组发[2014]5号

 

局各处室、监察支队、宣教中心:

根据《镇江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部署和市安监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如下。

一、做好准备工作

(一)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和全局党员、干部大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学习传达市委杨省世书记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读《中共镇江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研究部署市安监

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若干具体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打好思想基础。

(二)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李瑞林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丹为副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为成员的市安监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制定实施意见和方案。在广泛征求建议、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落实市委“四查四治四扎根”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和本局实际,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

(四)及时汇报请示。及时向第九督导组汇报前期准备工作,将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李瑞林同志在局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稿等文件及动员大会准备情况报送市委第九督导组审批。

二、开好动员大会

(一)召开动员大会。

1、时间:定于2月24日下午2:00召开动员大会,李瑞林同志主持并作动员报告,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安监工作实际讲清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何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相关的要求;第九督导组出席,组长作指导讲话;将民主评议表投入票箱。

2、参会对象(1)全体机关干部;(2)直属单位全体在编人员;(3)退休老党员;(4)局行风监督员、辖市区局代表及部分服务对象。

(二)开展民主评议。动员大会结束后,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内容: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情况进行总体评议;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三)进行个别谈话。动员大会后,市委督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听取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情况进行总体评议;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个别谈话人员范围:(1)领导班子成员;(2)其他市管干部;(3)近5年退出班子的老同志;(4)中层正职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5)部分服务对象。

三、开展学习教育

(一)组织专题学习。

1、学习教育内容。围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必要性和紧迫性、具体要求,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有关重要文献,学习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4本资料。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六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委《严明纪律整治四风十条规定》。积极开展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共产党员党性党风党纪和优秀廉政文化教育。

2、丰富学习教育形式。根据活动安排,具体落实好“六个一”学习教育活动:党组书记主讲一次群众路线专题党课;局党组中心组、机关各处室(单位)组织一次学习交流会;邀请有关党史专家作一次新时期群众工作专题辅导;召开一次优秀党员、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事迹报告会;纪检组长主讲一次廉政和作风建设专题党课;党员干部每人至少要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学习心得体会。

为配合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制作专题宣传专栏、网上专栏、编发学习教育活动内刊和简报等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电影《吴仁宝》或《周恩来的四天四夜》,观看警示教育片《四风之害》,参观茅山新四军廉政建设史实馆;围绕“铭记历史教训,牢固树立群众观”主题,组织观看警示片《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俄罗斯人在诉说》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知应晓30问》知识测试。

(二)开展专题讨论

学习教育以党员干部自学为主,集中专题学习和讨论相结合。

2月24日局动员大会结束后,各处室(单位)根据动员大会提出的要求组织一次大讨论,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必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提高认识,增强投身实践教育活动的主动性、自觉性。

各处室(单位)联系学习吴仁宝、兰辉、赵亚夫等先进典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管实际,组织开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大讨论,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分析思考,结合开展“三解三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认真排查基层和社会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

四、广泛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 对市局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国家总局六项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2. 对市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意见和建议;

3. 对市局履职尽责、落实监管责任,依法治安、解决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方式、增强监管效率效果,勤政廉洁、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 对市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及建设服务型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5. 对市局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

市级机关相关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局各处室(单位);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安监局、乡镇安监机构;监管企业、安全评价机构、安全培训机构、检测检验机构;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离退休老同志和一线监管人员。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

1. 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分别召开市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市局机关安监人员座谈会,2个座谈会由党组书记主持。结合“三解三促”、“三岗三责”活动,召开基层安监人员座谈会和一线监管人员座谈会,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分别由班子成员主持。对市局处室(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各市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处室部门负责人进行个别访谈,访谈按工作分工进行。

2. 书面征求意见。采取寄发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广泛征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局机关退休老同志、基层安监机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非煤矿山等工矿商贸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3. 走访调研。主动到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企业走访,征求其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市局党组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三解三促”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 其他形式征求。市局在办公场所设立征求意见箱,在门户网站开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开通征求意见电话,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电话:0511-85082129,85082107。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各位局领导、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征求意见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委、市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和征求意见五项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本处室(单位)意见征集梳理汇总,为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准备。 

2. 做好座谈会、个别访谈记录,记录要原汁原味,实事求是。要认真做好意见和建议的梳理归纳汇总,及时报送第九督导组备案,并形成高质量的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专题报告,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奠定基础。

3. 为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工作,局党组组成2个征求意见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征求意见组织协调工作。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