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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镇安办发[2017]96

 
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连云港
“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危化品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镇江新区安委会,镇江高新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办电〔2017〕2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当前各级领导对近期频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12.9”重大爆炸事故现场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将本通知迅速传达至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办电〔2017〕26号)

 

 

镇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