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委会,镇江新区安委会,镇江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紧密结合当前气候和本地、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继续扎实深入地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和值班值守,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镇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