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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5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镇安监发[2017]99号

   

  各辖市区安监局,镇江新区安监局,镇江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安监发[2017]76号)要求市安监局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

  本次查设8个检查组,每组由牵头单位分管领导及执法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安排安全生产专家参加(专家由牵头单位聘请),被检查地区予以配合。分组情况详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分组安排表》(附)。

  二、查时间安排

  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7月24日至7月30日,第1-4组组织检查;第二阶段为7月31时至8月6日第5-8组组织检查。具体日程安排由各检查组与被检查地区安监局(综合执法局)自行商定。

  三、查方式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等方式,每个辖市区抽查不少于2家企业。被查地区提供20家备查企业名单,由检查组在检查前随机确定检查企业。

  四、互查有关要求

  (一)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及时沟通,确保执法检查活动有序开展。请各检查组确定 1 名联络员将检查组成员名单和日程安排报市安监规科处

  (二)发现被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由检查组移交被查企业所在辖市区安监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检查人员要依法严肃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四)各辖市区执法检查工作总结《2017年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统计表》(附件)8月10日前报市安监规科处省安监局抽查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张晔 85082118

  附件: 2017年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统计表

  附件: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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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