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监发[2017]67号
各辖市、区安监局,镇江新区安监局:
现将《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7]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今年3月15日,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镇江市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率先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请各辖市、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根据《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镇江市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本地区、本行业非煤矿山企业前期开展的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逐一进行“回头看”, 重点督查专项整治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非煤矿山企业的辖市区,要重点检查《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整治重点”第(一)、(二)项内容。
请各辖市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报市安监局工矿处。
附件:《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7]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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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5日
抄送: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