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办发[2016]59号
市各有关部门:
市21个部门今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均已上报,根据三季度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组织落实。
1、认真抓好夏季高温、防台风及汛期安全生产。
2、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2016﹞20号),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
3、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4、及早落实中秋、国庆等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5、全面加强G20峰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督查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险情。
镇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