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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市21部门2016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2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镇安办发[2016]59

  市各有关部门:

     市21个部门今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均已上报,根据三季度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组织落实。

    1、认真抓好夏季高温、防台风及汛期安全生产。

    2、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201620号),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

  3、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4、及早落实中秋、国庆等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5、全面加强G20峰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督查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险情。

                                            镇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