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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市21部门2016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镇安办发[2016]85

  市各有关部门:

     21个部门今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均已上报,根据四季度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组织落实。

  1、结合季节特点,做好冬季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2、按照序时进度要求,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继续开展新《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活动。

  3、针对三季度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改进与完善。

  4、按照本部门、本行业2016执法检查计划、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计划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完成组织实施。

  5、做好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并及早谋划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

              镇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