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监发[2017]9号
各辖市(区)安监局,镇江新区安监局:
为切实加强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等非法违法行为,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镇江市区春节期间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7]16号)、《镇江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可销售产品目录予以公布,请各辖市(区)安监局,镇江新区安监局严格按照《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方案》(镇安办发[2017]5号)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监管,确保我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镇江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可销售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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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