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 中国镇江                
首 页 | 安监动态 | 党务公开 | 公共服务 | 公众参与 | 法制建设 | 执法检查 | 双基工作 | 处室园地 | 镇江论坛
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50
  当前位置:首页 > 特色栏目 > 双基工作 > 安全培训
关于开展安全培训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8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镇安监发[2015]50号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安监局,“三山”景区安委会,局各处室及支队: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工作,促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有效防止作业现场不安全行为的发生,降低事故发生率,根据《2015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安排,决定4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培训质量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分安培机构、高危行业企业两个方面的安全培训工作。

安培机构:

1、安培机构办学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2、安培机构内部管理是否规范;

3、安全培训收费标准及依据;

4、培训组织与实施是否正规;

5、培训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高危行业企业:

1、企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及安全培训台账资料管理情况;

2、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经费提取情况;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考核持证情况。

二、专项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48日至430日)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安监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培训工作专项检查方案,保证专项检查活动接地气、见实效;同时督促企业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效果;各安培机构对照检查要求,认真整改问题,努力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第二阶段:检查督查(51日至519日)

市安监局组成检查组对各安培机构进行督查,辖市区安监局配合。

辖市区(镇江新区)安监局结合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检查本辖区高危行业企业,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问题,并依据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520日至531日)

对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制度规定,打牢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专项检查安排

1、集中检查时间:20155月上中旬。

2、安培机构的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安培机构将依法处理。

3、高危行业企业的检查方式由辖市区安监局自定。

四、专项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安全培训质量专项检查是规范安全培训活动的重要举措,是今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可以更好地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辖市区安监局、各安培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工作步骤和任务分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2、严格执法,确保实效。检查中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确保不走过场,及时督促机构、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3、认真总结,整改提高。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活动进行分析总结,总结要内容详实,有数据、有情况、有分析。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安监局专项检查方案及总结请于520日前报市安监局规科处(联系人:袁平,电话:85082118)。

 

 

                                            bet注册自动送20

                                               2015年4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