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办发[2014]132号
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4年三季度市有关部门(行业)监管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登录、上报情况通报给你们(见附表),请市各有关部门认真督促企业(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登录上报隐患排查情况。市安委办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到三季度考核中。
镇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
附表:市各有关部门三季度隐患排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