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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二级(市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1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扬中市政府、丹徒区政府:

  为加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对2家二级(市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见附件)实施挂牌督办。

  各地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及《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督促隐患单位如期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并经评估、审查后及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销案。

                                             镇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511

 

附件:
镇江市2015年挂牌督办的市级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单位名称 主要隐患问题 整改责任单位 治理情况 整改期限
1 江苏华美制衣有限公司 车间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泡沫夹芯板违规搭建临时用房 扬中市政府 未结束 2015年11月30日
2 镇江新三森服饰有限公司 厂房内未设置自动喷水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丹徒区政府 未结束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