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政府、丹徒区政府:
为加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对2家二级(市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见附件)实施挂牌督办。
各地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及《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督促隐患单位如期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并经评估、审查后及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销案。
镇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附件: |
镇江市2015年挂牌督办的市级重大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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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单位名称 |
主要隐患问题 |
整改责任单位 |
治理情况 |
整改期限 |
1 |
江苏华美制衣有限公司 |
车间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泡沫夹芯板违规搭建临时用房 |
扬中市政府 |
未结束 |
2015年11月30日 |
2 |
镇江新三森服饰有限公司 |
厂房内未设置自动喷水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丹徒区政府 |
未结束 |
201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