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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入镇销售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3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镇安监发[2016] 48

 

 各辖市、区安监局、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有关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督促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把进货渠道,bet注册自动送20决定召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入镇销售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报到时间:2016419日(星期二)1800

   二、会议时间:2016420

   三、会议地点:镇江市新华电宾馆(镇江市丁卯桥路138号);

   四、出席对象:各辖市区安监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2016年拟入镇销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负责人各一名。

   五、会议内容:

   1、受理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入镇销售资质申请审查;

2、通报2015年入镇销售产品存在的问题,明确措施要求;

3、交流发言;

   4、签订生产企业入镇销售承诺书;

5、召开批发企业和生产企业座谈会(产品质量、产品包装问题、售后问题处理等)

   六、有关要求:

   1、相关生产企业由市各批发企业负责通知,2016年无意向在镇江销售的生产企业可不参加本会。2016630日前需要延期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参加本次会议。原则上保持去年入镇销售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在数量上不突破。

   2、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参会人员携带本企业印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质、拟入镇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的最新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产品质量保险单、运输企业资质、车辆资质、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资质,所有提供材料复印件上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的印章,提交定点工作会议审查。生产企业提供的相关资质材料原件一同带到会场,审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作备案资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一份提交市安监局审查,一份交镇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份交各辖市区安监局备案)。

   3、未经审查批准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不列入2016年的入镇销售企业名录,批发企业不得经销其产品。

   4、各批发企业负责人于4191500前到达会议地点,负责接待各生产企业参会人员。

   5、各辖市区安监局业务科室负责人于420日上午900前报到。

6、请各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参会代表做好座谈会相关内容准备工作。

  七、其他事项:

1、请各批发企业通知各相关生产企业并统计参加企业名单和参会人数,于410日前报bet注册自动送20综合监管处。联系人:马珣 联系电话: 18021206843

联系电话(传真):0511-85082127 

   2、乘车路线:镇江市新华电宾馆距离镇江火车站南广场大约8公里,打车约20元。

   3、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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