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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督查抽查镇江市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5-12-28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泰州市督查抽查镇江市开展职业病

  危害防治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督查抽查的通知》(苏安监[2015]228号)要求,泰州市安监局立即与镇江、徐州局协调督查抽查相关事项,泰州市安监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职业健康处处长为副组长的5人督察组,于1110日至1113日,对镇江市安监局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抽查。此次督查抽查了11家企业,覆盖镇江市7市区,涉及木质家具制造、水泥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等8大行业。从督查抽查情况来看,镇江市专项行动开展有序,效果明显、亮点突出,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起到一个很好推动作用。下面主要从三个方面对镇江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一、镇江市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镇江市安监局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安监〔2015180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下发了镇江市《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镇江局此次专项行动共涉及17个行业,1114家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75533人。专项行动以自查、督查重点内容为依据,制定了市级4部门对辖区开展督查后推举示范企业进行抽查的方案。采取了由分管领导分别带队检查的方式,狠抓检查、督查整改,有力推动了职业病危害专项行动。

  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成果显著,亮点突出。

  此次检查泰州市督查组一行五人分两组,通过听取镇江局现场汇报、查阅资料,并严格对照省局检查表中的责任体系、规章制度、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场所管理等1058小项内容对11家企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从检查情况看,镇江局专项行动效果明显,亮点突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较好。在检查的11家企业中,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较好,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档案,设置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了职业危害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发放了符合职业防治要求的防护用品,及时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二是企业基本能够对职业危害岗位职工做到岗前、岗中、离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全市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劳动者人数逐渐增加,目前已经达到5万人,占涉及危害总人数的66.2%,企业主和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三是职业卫生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被检企业中有镇江北固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大全太阳能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到位、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管理手段先进,能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各项条款,对今后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起到一个引领示范效果。

  三、镇江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得力。

  一是部门主动作为,工作有力。镇江市安监局在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后立即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本地特色的专项行动方案,在省规定的八大行业基础上,又将矿山采选、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和电力生产等9个重点行业列入本次专项行动的治理范围。二是创新意识强,形成本地特色的监管体系。在这次的专项行动中镇江局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摸清了17个行业的1114家企业的职业卫生基础数据,并将所有数据进行整合,形成了镇江市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基础数据库。这项系统工程的建设不仅仅是一项创新举措,更是为今后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措施得力,保证了专项行动成效。镇江局通过协调多部门联动督查,化解工作压力、制定了《职业卫生合格企业检查评比表》,将各地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并且占安全生产总分的32%,使得专项行动成效得到了有效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监管工作的建议

  ()存在的问题

  镇江市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组织有序、勇于开拓创新、执行力强,但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个六方面:一是部分企业不能严格按照(国家47号令)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缺项严重。二是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多数企业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的建立上只是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三是部分新、改、扩建项目未办理“三同时”相关手续。四是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未能履行三年一次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五是少数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有的企业告知和警示内容缺项少项。六是部分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以纱布口罩和医用口罩代替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并未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

  (二)监管工作建议

  此次专项行动不仅仅提高了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同时也提供了互相交流学习的机会,在学习的同时也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起步晚,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专业要求高,而目前基层监管队伍人员少,专业人员匮乏,导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大部分落在市区一级监管部门。应加强基层监管队伍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减少市区级监管压力。二是加强源头管控,夯实新、改、扩建企业的基础建设。通过协调项目审批部门的把关,加大“三同时”工作的开展力度,做到源头治理,夯实基础。三是加大对企业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扩大职业病防治专项行动的影响,积极开展分行业、按规模的职业卫生专项行动推进工作。四是进一步抓好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分类宣传、培训工作,营造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五是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要求,抓实、抓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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