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监发[2017]169号
关于报送一级、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
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等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镇江新区安监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报送一级、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等有关材料的函》,以及《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的通知》(镇安监发〔2017〕55号)的要求,请各地、各部门按下列要求如期上报相关材料。
一、关于一级、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的有关材料。
1、上报材料:①专家会诊检查工作总结(加盖公章);②《镇江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情况汇总表》(镇安监发〔2017〕55号附件3);③《镇江市一级、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未完成整改隐患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④所有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隐患清单原件(加盖组织实施会诊检查单位公章)。
2. 上报材料时间:2018年12月27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同时上报市安监局。
二、关于2018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的需求
见附件 2。上报时间:2017年1月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同时上报市安监局。
三、关于2017年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
1、涉及事故单位:镇江李长荣综合石化工业有限公司、江苏赛菲新材料有限公司、昌和化学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2、上报材料:①已结案的2017年度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原件;②书面说明已经超过时限未结案事故的原因。
3、上报材料时间:2017年12月27日前以纸质材料上报市安监局。
上述材料请严格按要求准备,并按时上报市安监局危化处。联系人:徐晶,联系电话:85082116。
附件:1、镇江市一级、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未完成整改隐患汇总表.docx
2、2018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需求表.docx
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1日